交汇点讯 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、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逆行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,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。尤其是在夜间,光线相对较暗,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明显增大。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,努力压降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,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从8月10日起至9月中旬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“百点”联动集中整治行动。8月10日晚为首次集中整治行动,扬州交警在全市共设282个整治点,整治期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50起。
男子驾驶非标车上路营运,难逃交警“火眼金睛”。8月10日晚启动的电动自行车“百点”联动集中整治行动中,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常见的酒驾醉驾、闯红灯、超速行驶、逆向行驶、违法超员、违法载人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非法改装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、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0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。
在文昌阁附近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全警上路,重拳整治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。记者发现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、违法载人等现象有所反弹,尤其是骑行共享单车出行的市民,其中不少人将安全头盔放置于车篓内,忽视安全问题不佩戴安全头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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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安全出行从‘头’做起,交通事故重在预防,佩戴安全头盔可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。”执勤交警拦下了一辆共享单车,询问骑行男子为何不佩戴安全头盔。男子称,“我租车的时候发现头盔不干净,怕弄脏头发,就没有佩戴。”随后,执勤交警对男子进行了处罚,并将其带至附近的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点,进行“一对一”宣教。
记者还看到,原本白天不常见的非标三、四轮电动车,到了夜晚时纷纷现身街头。在文昌岗附近,一位男子驾驶非标车进入执勤交警的视线,执勤交警发现该车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,立即将车辆拦下。根据男子提供的车辆合格证显示,这辆车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,即非标车,属于机动车。男子为残疾人,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,显然违反了交通法规。不仅如此,执勤交警一番调查询问还发现,该车搭载的两名女子为乘客,男子涉嫌非法营运。
男子辩解道,该车从网上购买,目前还没有办理相关的牌证,他并不知道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。“作为残疾人应当驾驶残疾人专用车,你目前没有行驶证、驾驶证,且该车没有上牌也没有保险,就不能上路行驶,更不能非法载客。”执勤交警细数这类车的安全隐患,非标三、四轮车由于车速较快,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乱停乱放、随意变道、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;车辆安全性能较差,驾驶人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,不熟悉基本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通行规则,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,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;更为严重的是,此类车辆基本没有办理保险,一旦发生事故,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。鉴于男子驾驶该车出行存在多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,执勤交警对车辆予以暂扣,后续将对男子进行处罚。
骑行者不戴头盔、违法载人,交警出新招请看安全教育片。8月10日晚间,记者跟随扬州交警来到市中心文昌岗以及开发东路附近,除了依法处罚外,交警还采取新型教育方式,在全市多个点位设置了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点,通过现场播放警示教育片的形式,展示近年来发生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,凸显佩戴安全头盔、不闯红灯等行为的必要性,让违法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不遵守交规带来的严重后果。
“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较高,不戴头盔真的很危险,给你们看一段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片。”在市区文昌岗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俞宝岭将未佩戴安全头盔、违法载人的数位市民请到安全教育学习点,让他们认真观看大屏幕上播放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警示片。视频中发生在市区的多起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,令在场观看的群众唏嘘不已。
“这位男士麻烦停车,你后座上还带着一位孕妇,实在是太危险了。”“我们出来散步兜风,我只是偶尔载老婆出来一次。”在开发东路上,执勤交警拦下了一辆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自行车。经过执勤交警提醒,男子意识到这样骑行的危害性。随后在执勤交警的引导下,男子来到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点,现场观看了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片。
不佩戴安全头盔、闯红灯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、违法载人……警示教育片中触目惊心的案例让人深受触动。“那些交通事故的现场看起来真吓人,以前我总觉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没关系,现在真的知道危险了,以后我一定戴好安全头盔。”另一位市民李先生表示。
扬州交警持续发力保安全,全市282个整治点查处3750起违法行为。电动自行车越发普及,但因生产销售环节监管难度大、车辆安全性能参差不齐、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等,涉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复杂。为此,扬州公安交警部门在前期持续整治基础上,从8月10日起至9月中旬,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“百点”联动集中整治行动。
持续1个多月的全市电动自行车“百点”联动整治行动,市区设置100个整治点,各县(市、区)设置182个整治点,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高频率、全时段的整治行动,努力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,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盔率、守法率、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。
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,除了源头监管、依法处罚等举措外,扬州公安交警部门还采取“现场教育+依法处罚”结合的方式,对违法当事人进行精准劝导,让他们在现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视频,接受交通安全教育。
“我们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治理方式,对查处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教育一起。让群众从思想上、行动上重视交通安全,自觉摒弃交通陋习,文明驾驶、安全出行。”这位负责人表示,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重在事故预防。尤其对驾乘人员来说,要认知高风险出行场景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针对性做好安全防护。例如:佩戴符合标准有“3C”认证的安全头盔,保持专注驾驶,摒弃各种交通违法陋习,遵守道路通行规则等。
编辑: 韩然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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