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
(资料图)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《公司章程》、
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
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
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》的独立意见:
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》
(财会[2022]31 号)进行了相应变更,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、公允地
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,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,符合公
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、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公
司表决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我们一致同意公
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。
独立董事:冯震远、俞毅、屠建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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